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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副董事长孙旭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姚永妥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89,029,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140%。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21,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37%;(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3,008,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204%。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440,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5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李星龙、王朕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8,601,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3%;反对4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011,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480%;反对4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69,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69,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69,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469,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69,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599,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010,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6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2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635%;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601,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3%;反对4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011,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480%;反对4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取消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731,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0%;反对2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41,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734%;反对29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2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599,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010,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6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599,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010,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6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51,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512%;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010,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65%;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029,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9%;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8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12%;反对55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李星龙、王朕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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