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有方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和《有方科技: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有方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40万元,同比变动83%。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6万元。公司经营从疫情中持续恢复,市场拓展亦在持续推进,未来仍将以“云-管-端”架构为基础持续发展。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公司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40万元,同比变动83%。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6万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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