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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52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辰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董事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5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5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2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82.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93.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8,089.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47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导致。

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089.30万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54,374.3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8,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并扣除掉银行手续费净额4,649.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364.57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2019年7月,公司顺利实现科创板发行上市,随后公司立即启动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规划、供应商遴选等事项。在此过程中,公司预计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积极寻找新地块拟扩大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经沟通,公司获得了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附近取得新地块的机会。由于该新地块毗邻募投项目实施地,公司原计划在获得新地块后对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因此2019年主要完成了新地块的前置手续及主要供应商的筛选工作,募集资金投入较少。公司最终于2020年3月获得该新地块。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及项目施工建设受到了较大影响,使得2020年上半年IPO项目投建进度大幅延后。因无法合理估计新冠肺炎疫情对建设周期、公司未来业务情况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时间,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慎评估后放弃了将新地块一并纳入规划和建设的计划。但由于前期规划调整以及疫情影响耗费了较多时间,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重新评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向后延期1年至2022年7月。

2021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将募投项目“平板显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半导体事业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2年9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2年2月以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公司所在地苏州市及周边地区受疫情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人员流动受到限制,募投项目主体结构及内部装修工程较计划工期有所延迟,进而影响了拟购置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展,导致募投项目出现延期。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原则,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平板显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半导体事业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3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兴源创本次拟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延期实施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5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2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82.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93.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8,089.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47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现阶段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法务部作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董事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华兴源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56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91元/股。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389,1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468,673.05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兴源创: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4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8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8月5日。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3.13元/股调整为42.91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13-0.215)+0]÷(1+0)=42.91

即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3.13元/股调整为42.91元/股。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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