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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林兢女士、徐培龙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上述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敖菁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7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4,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回购价格为6.7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价格为7.29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0,862,200股减少至210,508,2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0,862,200元减少至人民币210,508,2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43)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2022-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

2、申报期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

5、传真:0591-8788122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到期赎回金额:3,000万元

●投资种类:券商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次赎回的理财产品于2022年2月购买,受托方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55)。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2021年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赎回的理财金额为3,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7,120.44万元的比例为6.37%,占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17,622.10万元的比例为17.0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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