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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9)。

3、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4、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7人,拟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45.2376万股调整为144.487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合法、有效。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67人,拟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45.2376万股调整为144.4876万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与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人数和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9月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4.487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695.6591万股的1.6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9月9日为授予日,以13.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4.4876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9)。

3、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4、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7人,拟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45.2376万股调整为144.487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9月9日

2、授予数量:144.487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695.6591万股的1.66%

3、授予人数:67人

4、授予价格:13.2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或其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骨干员工张彬被选举成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7人,拟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45.2376万股调整为144.487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9日,并同意以13.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4.487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2年9月9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44.48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9.27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4.9378%、24.5493%(分别采用卓易信息所在“申万-IT服务Ⅱ”行业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2546%(采用公司最新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与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人数和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9月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谢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王娟、王吉、张彬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10、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王娟、王吉、张彬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信息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娟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汪涛、张彬、万梁浩,监事候选人傅馨,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黄吉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梦琦 斯一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谢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杜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谢乾(主任委员)、王娟、汪涛

审计委员会:徐建忠(主任委员)、丁卫红、万梁浩

提名委员会:万梁浩(主任委员)、丁卫红、徐建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卫红(主任委员)、万梁浩、徐建忠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徐建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

1、聘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吉女士、王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吉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6、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子怡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新街街道兴业路298号

电话:0510-80322888

邮箱:wangjuan@eazytec.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简历

谢乾,男,1976年9月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电子工程与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2008年任南京百敖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733,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宜兴中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企管”)38.82%份额,并担任中恒企管执行董事;与董事王烨为夫妻关系,此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娟,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文化,拥有中级经济师职称。2009年至2012年在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环科园支行担任支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6年在广发银行宜兴支行担任行长助理职务。2016年4月至今在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5%以上股东中恒企管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吉,女,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9年任职于宜兴市公安局;2010年至2013年任宜兴市信访局副局长;2013年至2015年任宜兴市芳桥街道挂职副主任。2017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娟,女,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8月-2009年12月任宜兴市华鑫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2010年1月至今任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吉丽,女,1987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3年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3年至2015年任江苏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5年至2017年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账。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吉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巾,女,198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1月至今历任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巾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子怡,女,199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10月-2021年4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今任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子怡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9月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候选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9月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上述核查对象谢乾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在自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具体内容请详见于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5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上述核查对象王亚为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经公司核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陈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巾,女,198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1月至今历任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巾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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