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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持有公司股份546,900股,持股比例为0.1328%。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持有公司股份546,900股,持股比例为0.1328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李东强持股数量相应调整为765,660(股),持股比例为0.1328%,新增股份为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后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李东强拟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116,7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3%。在上述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李东强的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63,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3%,减持数量仍不会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李东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59,791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和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转增0.4股)取得218,760股股份。

2、总股本数量为本公司公告日股本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李东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的,在减持期间内,李东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李东强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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