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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能源”)为了更好的拓展业务,建立样本工厂,拟与南平市江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以获得投资方人民币1,600万元的投资款。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2-09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本金768万元及其在投资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亦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能源”)为了更好的拓展业务,建立样本工厂,拟与南平市江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以获得投资方人民币1,600万元的投资款。该项业务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就南孚新能源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支付义务以南孚电池在南孚新能源的持股比例为限向投资方承担相应比例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68万元整及其在投资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鉴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亦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33P24Q5A

法定代表人:谢庆富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工业设计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工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主要担保方式: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4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768万元整及其在投资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4、具体约定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投资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按其持股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南孚新能源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南孚新能源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南孚电池作为南孚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可以及时掌控其财务、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南孚电池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孚科技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37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4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的担保金额为94,038.32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ndeli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3日

至2022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 10月10日-2022 年10月 12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顺英

(2)联系电话:0551-62631389

(3)传真号码:0551-62631389

(4)电子邮箱:ir@anfucorp.com

(5)邮政编码:230071

(6)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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