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公司拟与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在新能源板块业务、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等方面展开多层次、全方位深度合作。双方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9,5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24,7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0%。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润建设”或“乙方”)与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公司”或“甲方”)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签署《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同意投资设立上海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投资标的”或“合资公司”),主要经营能源项目投资等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9,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4,7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50%;新能公司认缴出资24,7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0%。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厚全
3、注册资本:165,900.4万元人民币
4、产权及控制关系:
■
5、主营业务: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投资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6、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大连路6718号
7、关联关系:公司与新能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新能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9、履约能力:经查询,新能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9,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电力、热力、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电、热、冷、气、水能源的购销;新能源产品销售;智慧能源管理及互联网技术平台开发。(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6、各方认缴金额及持股比例:
■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建立长期、全面、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新能源板块业务、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等方面展开多层次、全方位深度合作。
(二)合作领域
双方同意设立合资公司专注于共同开发、预收购、并购、参股等合作模式,合作开发新能源及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能公司与宏润建设各自资源优势,加大全国范围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共同提升清洁低碳能源装机规模。
双方依托成立的合资公司为平台,在新能源合作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1、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合作
双方开展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合作,乙方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甲方新能源项目高速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乙方愿在今后的新能源项目合作开发方面优先选择与甲方合作,为甲方提供优良的新能源项目资源。
2、新能源项目建设合作
乙方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建设经验,甲方愿在今后的项目合作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工程服务等。
3、新能源项目收购合作
乙方具有丰富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经验和较强的资金实力,甲乙双方对获取的项目信息通过综合评估满足双方公司相关要求后,乙方同意采取EPC的模式与甲方开展收购项目的合作。
4、具体项目合作方式
具体项目由双方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落实,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合作。
(三)合资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体系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新能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责。合资公司董事共5人,新能公司推荐3人,宏润建设推荐2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但股东另有约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2人,财务负责人1名,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的监督。其中,乙方推荐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各1名,甲方推荐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各1名,具体职权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恪守。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作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各股东方一致确认合资公司成立前发生的筹备费用(如有)由乙方先行垫付,合资公司成立后经股东双方审计确认后计入公司费用;如合资公司不能成立,前期筹备费用由双方按照认缴比例分摊。
(五)批准与生效
本协议的签订,双方已按本公司章程和法定程序履行了批准手续,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不断探索发展新能源领域业务。本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将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为未来在该领域的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
影响,未来业务发展是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能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股市公告 2023-6-14 14:55:410阅读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市公告 2023-1-11 14:03:360阅读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市公告 2022-12-13 14:12:160阅读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股市公告 2022-12-7 10:47:250阅读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股市公告 2022-12-6 10:43:39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