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9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选举魏启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个人简历附后)。
魏启乔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魏启乔先生,男,1969年生,高中学历。1988年7月至1989年9月任广东顺德电饭锅厂工人;1989年9月至1997年3月任广州华南农业大学劳动服务公司业务员;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公司业务员;1999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公司业务主办;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机肥系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魏启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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