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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04日发出;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肖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04日发出;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肖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石英股份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本项目占地面积163,333平方米,主要项目内容:6万吨高纯石英砂、15万吨半导体级高纯石英砂、5800吨半导体石英制品,该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80亿元,全额流动资金10.9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具体内容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项目,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纯石英砂、石英管、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5,314.744万元变更为36,127.712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35,314.744万股变更为36,127.7126万股均为普通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订内容: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项目。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纯石英砂、石英管、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纯石英砂、石英管、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的总额为 36,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公司总股本由353,147,440股变更为361,277,126股,注册资本由353,147,440.00元变更为361,277,126.00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拟修订部分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上述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9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新建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不超过32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建设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抓住光伏及半导体产业的市场机遇,丰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县平明镇内,经初步计算,总投资不超过 32 亿元。

2、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的议案》。

3、本次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该投资尚需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

3、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6万吨高纯石英砂、15万吨半导体级高纯石英砂、5800吨半导体石英制品。

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245 亩,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经初步计算,总投资不超过3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80亿元,全额流动资金11.20亿元

8、项目建设周期:三年。

9、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10、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高纯度石英材料是光电、光伏、半导体、航天、军工等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材料。高纯石英砂作为生产单晶硅所使用的石英坩埚的主要原材料,将受益于光伏市场的增长以及N型单晶电池片的技术进步,有市场需求空间。

石英材料在半导体产业的应用主要是在晶圆生产中的扩散和刻蚀工艺,应用于刻蚀工艺的石英部件主要有石英环、石英保护罩等,应用于扩散工艺的石英部件主要有石英舟、石英炉管、石英挡板、套管等。高端石英材料是能够满足其高温、洁净、抗污染和耐蚀等工艺环境要求的先进材料。

公司将通过本项目进一步提高光伏及半导体产业关键材料供应的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关于高纯石英砂和半导体石英材料业务的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完成后,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政策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预计建设周期为三年,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涉及国土、规划、消防、环评、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与后续实施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本项目实施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未来项目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财务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等方式,该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可能会出现资金不足,可能会出现未来投资支出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实现达产达标,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6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

至2022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1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 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兴娣

电 话:0518-87018519

传 真:0518-83062922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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