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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76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需保持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需保持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二。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7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鉴于需保持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7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3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郭艳

(2)电 话:028-67250551

(3)传 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 编:611137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7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2年4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4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

鉴于需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前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再次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8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泊酚注射液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注册证书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环泊酚注射液

受理号:CXHS2200006

证书编号:2022S01005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l:50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2.4类

适应症:新增“妇科门诊手术的镇静及麻醉”适应症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将“妇科门诊手术”纳入原批准适应症“非气管插管的手术/操作中的镇静和麻醉”涵盖范围。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2、药品相关情况

环泊酚注射液属于静脉麻醉药,其活性成分环泊酚是(R)-构型异构体小分子药物,为GABAA受体激动剂,通过作用于GABAA受体介导的氯离子通道,增加电流的传导,引起神经元的超极化。这种超极化引起了神经信号传递一致,降低了动作电位产生的成功率,从而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的作用。

环泊酚注射液整体安全性耐受性良好,药效活性约为丙泊酚的5倍,快速平稳起效,苏醒迅速且完全,注射痛发生率极低,对呼吸的影响优于丙泊酚,对心率和血压的影响不劣于丙泊酚,脂质输入量小于丙泊酚。

3、药品其他情况

环泊酚注射液目前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适应症为“非气管插管的手术/操作中的镇静和麻醉”、“全身麻醉诱导和维持”以及“重症监护期间的镇静”。“妇科门诊手术”纳入原批准适应症“非气管插管的手术/操作中的镇静和麻醉”涵盖范围,将进一步拓展环泊酚注射液的临床应用市场,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更舒适、更安全的麻醉体验。

二、主要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环泊酚注射液未来销售情况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同类型药品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8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俊民先生的通知,获悉王俊民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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