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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信达资产天津分公司签署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合作领域,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天津分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原则,拟开展党建共建暨全方位战略合作,并签署《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称“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性、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项目合作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该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西安道2号901、1001;

3. 法定代表人:毕进宇;

4. 主营业务:在天津银监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以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5. 公司与信达资产天津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信达资产天津分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信达资产天津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一是,基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共识,以共同发展为宗旨,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是,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原则,探索党建工作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做法,促进双方管理提升、发展提速,实现共赢。

(三)合作内容

1.业务领域

甲方利用自身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协助乙方及乙方关联企业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和资产价值。

乙方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在有相关需求时,同等条件下将甲方视为优选合作对象。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如有认为适合双方合作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甲方视为首选合作对象。

2. 党建领域

甲乙双方可利用联合会议、互讲党课、共过党日、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公益活动等新形式开展支部共建活动,推动双方党建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四)合作模式

本协议为战略性、框架性协议,旨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双方长期和深度合作奠定基础。在本协议框架下,具体项目合作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按具体的协议约定执行。

(五)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共同设立相关工作小组,及时沟通信息。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等内容予以保密。

(七)合作期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后生效,有效期为叁年。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泰达环保于2019年11月7日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战略合作。2022年7月15日,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中标。2022年8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

2. 2020年12月,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署了《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降杠杆暨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就市场化债转股达成合作意向。目前,该协议未有实质进展。

3. 2022年6月,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正在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深入推进。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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