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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10月10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曲咏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英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此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10月10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曲咏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英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此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宏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制定债券发行方案,对票面金额和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品种和期限、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承销方式、上市安排、担保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事项进行明确(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相关内容)。

四、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非独立董事孔国梁先生工作变动,经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五、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制度文件与最新监管规定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实际,同意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废止及修订。

(一)废止制度2项,为《内部保密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相关内容整合纳入《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及报告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修订制度11项,分别为《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及报告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修订后的相关制度文件及修订对照表)。

综上,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及第五项议案中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事项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一)票面金额和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三)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于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拟由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之日满24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担保方案、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己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六)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续事宜。

五、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具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

九、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相关情况

近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集团”)关于调整董事相关函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孔国梁先生因在股东单位工作变动原因,资本集团推荐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孔国梁先生不再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孔国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孔国梁先生的改选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改选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在公司任职期间,孔国梁先生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改选董事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资本集团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慧荣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于2022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孙慧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孙慧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孙慧荣先生的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孙慧荣先生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孙慧荣先生简历

孙慧荣: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6月加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资产管理部、审计部部长。

孙慧荣先生于我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一致行动人)任职,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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