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全体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4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全体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唐强先生、马平三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对本议案无异议。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震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唐强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马平三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王磊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周磊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罗绍德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周荣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李震东先生,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三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三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强先生,1972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在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广州广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东广新盛特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新集团总经理助理、综合办主任、董事会秘书。
唐强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除与广新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马平三先生,197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曾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分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电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华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广新集团资本投资中心总监。
马平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王磊先生,1969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东广新盛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恒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中庸集团执行总裁,广东泓利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广新集团运营部副部长,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王磊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除与广新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周磊先生,1977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广新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管总部企划部主管、战略发展部主管,广新集团战略与投资发展部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创新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周磊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除与广新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绍德先生,1957年2月出生,硕士,会计系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暨南大学教授,兼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山百灵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教师,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爱思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绍德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周荣先生,195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组织IEC注册专家,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技术顾问;曾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检测所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电动汽车开发中心总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总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智能交通协会理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秘书长,河北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周荣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震东先生,1974年10月出生,博士,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联合工作站博士后,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兼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助理及广州、佛山、东莞、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审管办副主任、审监一庭副庭长。
李震东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震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4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上午10: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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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累积投票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仅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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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说明:1.上述提案全部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填写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4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樊朝娴,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再融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上述拟签字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倪明昭,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其中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2.68万元(含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1万元(含税),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事前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及执业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经认真审核,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通过了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及其过往对公司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4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三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资产转让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最终成交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交易结果,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资产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前期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0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三水分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以其三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以下简称“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10,280.60万元作为依据,以不低于10,280.60万元(含本数)的价格在省级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若按上述挂牌价格流拍,未交易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可按不低于评估价格的九折重新挂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二)前期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25日,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实施了两次挂牌。截至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
(三)本次调整挂牌底价的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三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议案》。鉴于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前次定价挂牌无人受让,结合市场情况及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资产评估情况,同意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在产权交易中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参考评估价值8,445.28万元确定。如果本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则金辉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进行后续挂牌出售。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价格以最终的公开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为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资产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转让进展披露相关情况。
三、金辉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外资比例小于25%)
成立日期:2006年2月16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一座二幢17层
法定代表人:成有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省粤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7.7850%、佛塑科技持股25.5150%、广东恒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6969%、佛山金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9424%、朗艺设计有限公司持股4.9286%、三联桨纸有限公司持股2.4502%、佛山市南海新亚铝业不锈钢有限公司持股2.3830%、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830%、广东恒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10%、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盛泰铝业有限公司持股1.9853%、顺仁有限公司持股1.1414%、周文捷持股0.7782%。
金辉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
单位:万元
■
金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拟转让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包括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丰业路5号金辉公司三水分公司厂区内的1宗土地使用权(面积30,207.7m2)、16项房屋建筑物(面积18,468.34m2)及21项构筑物(包括道路、消防、照明、配电、洁净等)。
根据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金辉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账面净值合共为75,282,830.14元,评估值为84,452,800.00元(含税,下同)。其中:土地账面净值为7,596,602.02元,评估值为24,760,700.00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账面净值为67,686,228.12元,评估值为59,692,100.0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资产转让能否成交及成交价格、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金辉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金辉公司因业绩继续亏损,为了盘活资产,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调整公开挂牌转让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的挂牌底价。公司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实际交易情况预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对金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金辉公司重新公开挂牌转让三水分公司土地厂房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收益造成重大影响。
八、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转让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鉴于本次资产挂牌转让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方仍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资产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金辉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4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叶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叶志超先生,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叶志超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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