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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本次发行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联储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 726号)》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宠转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10月24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10月27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6,904.59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 76,904.59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3,071.38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中宠股份公开发行76,904.5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2 年10月 25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2 年10月21日(T-2 日)公布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中宠转2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76,904.59万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共计 7,690,459张,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发行日为 2022 年10月25日(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可转债4,981,096张,共计498,109,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77%。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为2,709,360张,共计270,93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23%,网上中签率为0.002713287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9,855,250,900张,配号总数为9,985,525,090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985525090。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年10月26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2年10月27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中宠转2。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3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10月21日(T-2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福照、逄建毅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8号

联系电话:0535-6726968

2、保荐人(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金融中心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6499784、010-86499490

特此公告。

发行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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