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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登记日:2022年10月25日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登记数量:39.4333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登记人数:51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不存在差异。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2日

2、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数量:39.4333万份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51人

4、股票期权的预留行权价格:32.10元/份

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预留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登记股票期权39.4333万份。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永和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249、1000000250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0月25日

4、股票期权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实际登记的39.4333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84.35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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