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巴斯夫杉杉”),系BASF SE与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董事杨峰先生任巴斯夫杉杉董事,董事彭文杰先生任巴斯夫杉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其中为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0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4,690万元(其中为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本次被担保人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
2022年10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①公司为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
②公司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③公司为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④公司为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公司为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巴斯夫杉杉系BASF SE与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董事杨峰先生任巴斯夫杉杉董事,董事彭文杰先生任巴斯夫杉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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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被担保人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为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权益比例)下属全资子公司。
注2:本次被担保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杉杉锂电”,公司持有其87.077%股份,其他7名法人股东持有其剩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为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6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汤桥中路2号1室,2室,3室;法定代表人:庄巍;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杉杉锂电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法定代表人:李凤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杉杉锂电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3月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港南路1800号;法定代表人:张华;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90.035%股权;成立日期:2005年8月10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杉杉路181-197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半导体材料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电力工程、建筑工程、送变电工程、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7,884.5492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49%股权;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金洲大道90号;法定代表人:MICHAEL RUDOLF BAIER;经营范围: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巴斯夫杉杉系BASF SE与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董事杨峰先生任巴斯夫杉杉董事,董事彭文杰先生任巴斯夫杉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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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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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目前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旨在满足相关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为巴斯夫杉杉提供的关联担保,系根据公司与BASF SE签订的《合资协议》的相关约定而进行,在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时,BASF SE已根据持股比例、公司对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合资公司巴斯夫杉杉提供同比例的股东贷款支持。
五、 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1、对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
2、巴斯夫杉杉系BASF SE与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公司本次为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系根据公司与BASF SE签订的《合资协议》的相关约定而进行,在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时,BASF SE将根据持股比例、公司对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合资公司巴斯夫杉杉提供同比例的股东贷款支持。巴斯夫杉杉经营状况稳健良好,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巴斯夫杉杉系BASF SE与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公司本次为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系根据公司与BASF SE签订的《合资协议》的相关约定而进行,在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时,BASF SE将根据持股比例、公司对巴斯夫杉杉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合资公司巴斯夫杉杉提供同比例的股东贷款支持。巴斯夫杉杉经营状况稳健良好,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六、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407,522.24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97,522.24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4.36%、73.83%和0.5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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