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2月8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2月8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共计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2019年4月2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4月28日、2022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天通知存款产品本息续存。募集项目需要支付款项时,将款项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外支付。产品到期后,将本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
2、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此次,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
(二)、受托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关系说明
受托方兴业银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22,446,022.33元,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5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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