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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95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95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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