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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股东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电力”)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991,364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股东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电力”)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991,364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201,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后,乐清电力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3,888,643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乐清电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5日,乐清电力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二、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因三变科技2022年半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乐清电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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