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因工作人员疏忽,未核实相关情况,致使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现将公告中相关事项更正、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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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因工作人员疏忽,未核实相关情况,致使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现将公告中相关事项更正、补充如下:
更正前: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21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本次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而作出的决定,并就此已与兴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兴华所对此并无异议。”
更正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21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本次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而作出的决定,事后公司与兴华所就该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兴华所对此并无异议。
兴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兴华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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