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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06,921.03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078,260,925.0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975,852,284.05元,盈余公积余额为205,395,424.28元。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7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06,921.03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078,260,925.0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975,852,284.05元,盈余公积余额为205,395,424.28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94,159,430.98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784,101,494.09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14点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7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4名监事全部参与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8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06,921.03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078,260,925.0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975,852,284.05元,盈余公积余额为205,395,424.28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94,159,430.98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784,101,494.09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是在公司盈利且目前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基础上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本次利润分配相关股东承诺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现金分红款项用于支付业绩补偿金的承诺函》,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于收到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分红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分红款项合计199,649,329.20元全部用于支付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

五、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32.6亿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94,159,430.98元,此外根据上述股东承诺内容,公司实际现金流出将进一步减少,对公司流动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情况及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情况及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8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1月1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何肖霞、谢亨阳

电 话:020-34821006

传 真:020-34821008

邮 编:511442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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