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注销原因: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16,075,964股的1.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16,075,964股的1.68%。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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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制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论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1)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除2名离职人员外的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95,232股。
(3)鉴于1名激励对象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导致其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42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无法办理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将分两次对以上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先将除钱安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持有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予以回购注销。
(2)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待钱安持有的7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将回购注销除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
3、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9元/股,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3.241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款项28,051,606.91元,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51名,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655,23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仅剩余钱安持有的700,000股,因其个人原因该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94646),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6,075,964股变更为507,420,73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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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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