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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 A3 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潘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阳珍妮、范馨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2-06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增资总金额为150,000.00万元,其中11,571.43万元计入正泰安能实收资本,138,428.57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对正泰安能的持股比例将由70.60%变更为67.01%,正泰安能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投资”)将其持有控股企业上海挚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挚者”)2,202.90万元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2,202.90万元转让给公司董事、高管及公司骨干员工,其中董事陆川先生受让的财产份额为756.00万元,副总裁、财务总监林贻明先生受让的财产份额为294.00万元,董事、副总裁南尔先生受让的财产份额为472.50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正泰投资不再持有上海挚者的财产份额,亦不再担任上海挚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挚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南存辉、陆川、南尔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2-07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泰安能”)拟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增资总金额为150,000.00万元,其中11,571.43万元计入正泰安能实收资本,138,428.57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公司及除参与本次增资外的正泰安能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对正泰安能的持股比例将由70.60%变更为67.01%,正泰安能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抢抓双碳目标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户用光伏业务持续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综合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拟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增资总金额150,000.00万元,其中11,571.43万元计入正泰安能实收资本,138,428.57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公司及除参与本次增资外的正泰安能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正泰安能的注册资本将由216,000.00万元增加至227,571.43万元,公司对正泰安能的持股比例将由70.60%变更为67.01%,正泰安能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正泰安能增资扩股的投资方及拟出资金额情况如下: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本次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同时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增资方一:

名称: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88号商务中心8楼8346室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99.96%,天津煜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02%,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02%。

增资方二:

名称: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083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珠海华金阿尔法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71.38%,珠海发展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出资占比28.55%,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07%。

增资方三:

名称:杭州鋆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467工位

出资比例:珠海泽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99.90%,珠海通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0.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方四:

名称:杭州赋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92室-20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99.98%,杭实轻联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02%。

增资方五:

名称:深圳市管领八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出资比例:五方天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8.14%,马婕出资占比38.14%,周达盛出资占比11.44%,河北宏润新型面料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81%,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81%,冯绍辉出资占比3.81%,北京天雅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84%。

增资方六:

名称:海宁银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金牛路28号内8-3办公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尚光强出资占比16.17%,黄乐建出资占比13.37%,金赛勇出资占比13.08%,郑浩力出资占比10.46%,陈宣乐出资占比8.86%,林华东出资占比7.99%,林成东出资占比7.70%,刘志欧出资占比7.55%,吴敏洁出资占比7.41%,郑文平出资占比7.26%,杭州晋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15%。

增资方七:

名称:海宁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金牛路28号内8-4办公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戚国红出资占比15.17%,高斌出资占比13.44%,卢卫峰出资占比12.07%,王世珍出资占比12.04%,朱万里出资占比9.91%,施德敏出资占比9.74%,缪合云出资占比8.53%,董玉英出资占比7.35%,郑胜可出资占比6.82%,陈芒芒出资占比4.60%,杭州晋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34%。

2、关联关系情况

上述增资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28185838J

注册资本:21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8月4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增资的标的公司股权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正泰安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增资价格的确定依据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定价为投前估值人民币280亿元,该定价参考了正泰安能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业务规划等各方面因素,本次增资价格由交易各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

上述投资方拟出资的资金均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正泰安能70.6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正泰安能67.01%股权,正泰安能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拟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基本情况

(1)估值

各方确认,正泰安能投前估值为人民币280亿元。

(2)增资金额

正泰安能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11,571.43万元,新增发行股份11,571.43万股。

投资方拟认购总规模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在上述增资款中,11,571.43万元计入正泰安能实收资本,138,428.57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具体各方增资金额情况如下: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3)交割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正泰安能在本次增资交割日(含当日)前的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如有),由交割后全体股东(含投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正泰安能在本次股份认购交割日(含当日)前的所有公积金,如用于转增正泰安能注册资本,则应当由交割后全体股东(含投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

2、增资款项的实缴及交割

正泰安能应向投资方发出加盖正泰安能公章的增资款项的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载明缴款日、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增资账户信息等内容。

投资方各自根据正泰安能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完成实缴出资后即实现交割,完成全额实缴出资的当日为交割日,股份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所有投资方在正泰安能即享有股东地位与权利。

3、本次增资后投资方的权利

本次增资后投资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反稀释保护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限售权、跟随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及知情权等权利。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正泰安能主要从事户用光伏能源运营与服务业务,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优化正泰安能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其内生动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大其主营业务持续性投入,为公司户用光伏业务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改善正泰安能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正泰安能67.01%股权,正泰安能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7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投资”)拟将其持有控股企业上海挚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挚者”)2,202.90万元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2,202.90万元转让给公司董事、高管及公司骨干员工。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正泰投资不再持有上海挚者的财产份额,上海挚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因本次财产份额的受让人含公司董事、高管,系公司关联方,故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投资拟将其持有上海挚者的2,202.90万元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2,202.90万元转让给公司董事、高管及公司骨干员工,其中董事陆川先生受让的财产份额为756.00万元,副总裁、财务总监林贻明先生受让的财产份额为294.00万元,董事、副总裁南尔先生受让的财产份额为472.50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正泰投资不再持有上海挚者的财产份额亦不再担任上海挚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挚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南存辉、陆川、南尔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财产份额的受让人中包含公司董事、高管,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受让人陆川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贻明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南尔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及一致行动人。其他受让人均为公司骨干员工。

前述受让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挚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3幢3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正泰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因标的企业系新设立的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无相关财务数据。

4、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因标的企业系新设立的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本次每份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本次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

5、本次交易前后标的企业的合伙份额结构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上海挚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由浙江正泰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马佳军。

四、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转让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正泰投资不再持有上海挚者的财产份额,上海挚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上海挚者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上海挚者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南存辉、陆川、南尔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管拟出资1,522.50万元受让控股企业财产份额,受让价格与其他所有非关联方均保持一致,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相关事项。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7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全资子公司温州泰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集”)之全资子公司温州泰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裕”)及温州泰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珏”)。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170,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拟签署融资授信协议,以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40,000万元为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泰裕及温州泰珏分别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成本分别不超过63,000.00万元、67,000.00万元,正泰安能作为保证人为上述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3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17、2022-022、2022-035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8,508.10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B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2:温州泰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长东路1号正泰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2号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3:温州泰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长东路1号正泰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2号楼308室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3家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正泰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2、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本金余额最高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正泰安能为温州泰裕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温州泰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63,00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2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被保证人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三)正泰安能为温州泰珏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温州泰珏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67,00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2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被保证人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16,88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1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470,987.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1%(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3.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4%,系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2-07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关联方受让价格与其他所有非关联方均保持一致,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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