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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11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决定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精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9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将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3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存在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章程(2021年6月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在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并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则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6.73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858,841股至22,288,26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1%至1.07%。回购用途如下: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具体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3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公司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73元/股的价格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4,858,841股、不超过22,288,262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因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以上股本为截至2022年11月17日的股本。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049,071.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1,662.58万元,货币资金为152,981.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5,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1.43%、3.18%、9.81%。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以3.57元/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3,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锁定期18个月,该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上述事项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亦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83,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499,998.81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77,672.9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22,32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6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2-058)。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18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精达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活期理财等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得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银行活期理财等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银行活期理财等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为确保投资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银行活期理财等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活期理财等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率,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适时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银行活期理财等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6日9点45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6日

至2022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年12月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 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 编:244061

联 系 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 真:0562-28090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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