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书面报告以及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2-09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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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书面报告以及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补选王占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占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刘树茂先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占德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明哲
成 员:刘树茂、江泽利(独立董事)
②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 员:王占德、江泽利(独立董事)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 员:刘树茂、杜婕(独立董事)
④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婕(独立董事)
成 员:许明哲、吴吉林(独立董事)
该调整事项将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晓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晓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2-09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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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补选王占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占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占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占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王占德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生效后,公司总裁刘树茂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占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晓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晓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韩晓燕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5729号
邮编:13620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
王占德先生简历
王占德,男,1981年2月生,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吉报集团东亚经贸新闻报社办公室主任;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法务负责人;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占德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占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晓燕女士简历
韩晓燕,女,1992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合格证书。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2021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经理,韩晓燕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韩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2-09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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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6日
7、出席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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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议案二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36200。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晓燕
电话:0437-3166501
传真: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5、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辽源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2022年12月8日15: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会议当天请携带48小时内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授权委托书
3、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特此通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501,投票简称为“利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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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写“√”。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2年12月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可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回执接收日期和接收地址详见《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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