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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智礼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4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龙湖如意西路与如意河西四街交叉口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

至2022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告。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H股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告。

(三)现场会议

出席登记拟出席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于2022年12月13日17:00前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龙湖如意西路与如意河西四街交叉口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9楼会议室进行登记。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建议A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股股东优先通过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到达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相关股东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龙湖如意西路与如意河西四街交叉口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邮编:45000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177590

邮箱:investor@ccnew.com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备案。现就《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关章节条款根据修改情况相应顺延和调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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