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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第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2-05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第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12月2 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控股股东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1)审议通过赵彤宇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通过李兴民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通过翟宝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通过张谦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通过江日初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6)审议通过金喆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审议通过史剑梅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选举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合规,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2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9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号)。

鉴于需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3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邓院平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授权日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3日。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9、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邓院平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彤宇,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EMBA。历任中粮集团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华中大区经理、产品经理,艾特维斯酒业(上海)有限公司全国营销总监,统一集团华东商贸 (上海)公司总经理,上海高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全国销售总监,浙江金沃酒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兴民,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深圳清华紫光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苏州强芯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华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翟宝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历任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进出口管理部经理,华盛江泉集团、沈泉庄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江泉实业副总经理。现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张谦,男,汉族,1990年4月生,国际商务硕士,历任上海坤为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员,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63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证书。现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日初,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中国党员,金融学博士。历任江西省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基建处副处长,厦门国际银行发展研究部处长,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喆,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英国罗夏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资深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律师,常春藤资本法务总监兼合规负责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剑梅女士,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信用管理师一级。历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副总经理。现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75)独立董事,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2-055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控股股东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魏煜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方式表决,新任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职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2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9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号)。

鉴于需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3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煜炜,女,汉族,1989年12月,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助理,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商务合约经理助理,山东恒源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翻译。现任LOTUSLAND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长助理,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2-056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12月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控股股东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控股股东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魏煜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其他说明

1、选举独立董事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仍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2-057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2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9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号)。

鉴于需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3日。除前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2-058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9日

至2022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6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3)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6号

(4)邮政编码:276017

(5)电话:0539-7100051    邮箱:chen66511@126.com

(6)联系人:张谦、陈娟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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