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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8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伯达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3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8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伯达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郭占峰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韩柏青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韩柏青先生简历如下:

韩柏青,男,1974年09月出生,蒙古族,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新集二矿生产技术办掘进主管、工程技术管理室主任、生产技术公司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公司新集一矿总工程师,公司刘庄煤矿总工程师、矿长。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韩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议事规则规定,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3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8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条款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条款

三、《独立董事制度》修改条款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条款

五、《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改条款

公司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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