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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展,为进一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19,680,902.54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总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银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肆亿元,借款期限60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银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577,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33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

2019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975,912.1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4310号)。

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具体为: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二)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1、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

根据目前“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的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

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119,680,902.54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总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0.77%。

(三)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延期原因

公司2019年12月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是根据公司自身战略规划,结合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但是,2020年以来,突发的疫情对项目建设造成较大影响,一方面因疫情防控、人员受限等原因,直到2020年10月份方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大幅延后;另一方面,项目动工后,因疫情反复,施工人员作业受限,建筑物料及部分设备的到位时间也发生延迟,虽经公司多方协调全力推进,该项目进展仍未达预期,主体施工建设目前尚未完工。结合当前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仍需进行厂房设计(装修)及专用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等流程,考虑到未来仍存在疫情反复等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后续建设将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坚持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管控,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拟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变更原因

公司2019年12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为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和其他费用支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但是突发的疫情以及行业环境的变化,对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在未来创造更大经济效益,公司对于行业前景出现变化或者收益率可能显著降低的项目采取审慎态度,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节奏。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研发成本,经与客户充分沟通,在充分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部分项目采用了公司与客户共同研发的模式进行,该部分资金的投入使用的是公司自有资金,因此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

根据当前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继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研发中心建设,不再适应于公司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9,680,902.54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总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该项目建设时,将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项目中关键技术研发等相关内容。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产品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原核心装备产品的订货量和交付数量因客户采购需求计划变更而明显减少,而新型号装备产品的定型及合同签订受最终用户需求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尚未实现批量交付,严重影响了公司经营成果。为应对行业周期和产品周期而导致的新旧产品更替,公司近几年不断加大对新型号装备产品的研发投入,承接了较多的受托科研项目,由于军品的项目研发周期长,自接受客户委托开始到最终完成科研产品的交付需历时多年,特别是重点受托研发项目的持续进行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才能保证受托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

加之,公司新型号装备产品预计将于2023年实现批量交付,因新型号装备产品尚未进行审价,在审价完成前客户仅支付少量款项,为保证产品顺利交付,公司需垫付大量流动资金。

受行业需求和疫情等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进度不及预期,导致该项目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公司经综合分析,判断该募投项目如按原计划继续投入不再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因此,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重点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批产产品的顺利交付提供充足的现金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务拓展,降低费用支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兴装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兴装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银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银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借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60个月。

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贷款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19508747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6号

法定代表人:栾文生

成立时间:1992-03-04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代理保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借款人(甲方):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3、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

4、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陆拾个月。

5、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化利率,采用单利计算方法,利率为固定利率,即LPR利率减190基点,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6、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7、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签订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对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业务快速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次借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建议公司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真:010—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马芹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股东、董监高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实需要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和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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