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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忠芳女士与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初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资产”)于2022年11月3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鲁忠芳女士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08,369,970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协议转让给康祺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忠芳女士与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初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资产”)于2022年11月3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鲁忠芳女士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08,369,970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协议转让给康祺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2022 年 12月 13 日,公司收到鲁忠芳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2月 12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鲁忠芳持有1,810,969,3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3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鲁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22,384,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1%。

康祺资产持有308,369,97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为公司大股东,其后续股份变动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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