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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2-044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矿机”)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向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本次委托贷款将用于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2-045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2年12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此次对外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决定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向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2-046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19日,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向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将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1、借款人名称: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借款人控股股东: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李家官庄村东首200米

4、成立时间:2019年4月26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杨明

7、注册资本:壹亿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11.97万元,净利润2,078.48万元,总资产21,611.24万元,净资产8,322.3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61.48万元,净利润1,342.18万元,总资产23,813.55万元,净资产9,664.51万元。(以上数据经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征信情况:根据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征信报告(截至2022 年12月14日),其历史还款记录正常,未见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

11、经查询,借款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为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担保公司名称: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2月6日

3、注册资本:22657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住所:昌乐县商业步行街97号

6、法定代表人:陈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供冷服务;金属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35,150.79万元,净资产249,576.1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9,035.62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9,808.99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40,875.82万元,净资产256,131.02万元,营业收入为18,521.68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6,554.87万元。(以上数据经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征信情况:根据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征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6日),其历史还款记录正常,未见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

10、经查询,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担保公司名称: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3日

3、注册资本:6502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利民街356号

6、法定代表人:王孝时

7、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对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农田水利灌溉系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定废物治理、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经营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农业、工业供水;县域内水库、河道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露天废弃矿山的综合治理与环境修复;石材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748,883.50万元,净资产433,663.8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7,013.71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13,375.5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905,819.54万元,净资产439,606.62万元,营业收入为46,267.39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5,942.82万元。(以上数据经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征信情况:根据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征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其历史还款记录正常,未见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

10、经查询,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揭示

1、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2、风险揭示: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五、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长或其受理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此项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具体实施并控制风险。

2、借款人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同时为降低风险,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为借款人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可控。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委托贷款及损益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同时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风险较小。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相关议案。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已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不超过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2%。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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