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9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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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若莹女士(2021年6月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中国信达内部人员工作调动,蒋若莹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蒋若莹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蒋若莹女士的辞职即日起生效,辞职后,蒋若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若莹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董事会对蒋若莹女士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现经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92,250,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3%)提名以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拟增补金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附后)。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董事等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以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现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增补杨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附后)。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董事等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事宜。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杨杨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盈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业务一处业务经理、业务审核处经理、高级副经理、副处长、处长,业务二处处长,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金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其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杨先生:196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文化程度,工学博士,教授。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工业大学土木系助教、讲师。1995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5月退休。其中2004年9月起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院长,2016年7月至2022年11月外聘兼职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杨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杨杨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9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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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3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9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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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鉴于该保险将于2023年1月底到期,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司拟办理续保相关事宜。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保障内容:董责险承保董事和高管履职中所有的管理责任、误导陈述、错误遗漏、不当披露;被保险公司的有价证券相关、不当雇佣等
2、保障对象: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
3、赔偿费用:抗辩费用;法院判定的赔偿费用或庭外和解的费用;罚款
4、预计保费:保额1000万/年,保费预计12万/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成员,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拥有强大的产品体系、专业技术。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9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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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3)。
2022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阳”)《关于提请增加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中国信达因内部人员工作调整,需重新提名新的董事人选,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浙江建阳从公司实际情况的角度考虑,提请贵公司增加以下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一)为提高开会效率,节省开会成本考虑,提请增加《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二)鉴于2022年度董监高责任险即将到期,为办理续保相关事宜,同时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请增加《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三)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披露要求,提请增加《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票92,250,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3%;浙江建阳持有公司股票67,108,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中国信达、浙江建阳均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至2022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注:上述提案中,第(二)项提案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1-9属于特别决议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12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莲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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