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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6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6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1.2亿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3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1.2亿欧元(含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6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万元。关联董事潘龙泉先生、张彤女士、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3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1.2亿欧元(含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6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预计2023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科技”, 原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更名为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龙泉先生、张彤女士、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泉峰科技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情况进行预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万元。本次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我们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3、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9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5、注册资本:26,5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研究、开发、测试和制造精密测量工具与仪器、园林机械、以锂电池或交流电作为动力的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农业机械与工具、电动工具、手持式家用电器及相关产品;计量器具制造、计量器具修理;销售自产产品;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技术进出口;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泉峰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泉峰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因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泉峰汽车与泉峰科技在供水及供电部门均只有一个户名,但双方水费与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价格由供水和供电部门确定。

(二)公司承租泉峰科技的注塑车间厂房用于生产。租赁价格参考当地市场平均租赁价格水平,租赁房产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与周边可比房产市场租赁价格基本相同。

(三)公司向泉峰科技销售模具系双方正常业务合作需要,销售价格参考公司向其他客户销售的模具价格,价格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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