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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黄喜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黄喜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10月25日、11月2日接到公司股东黄喜胜先生发出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及《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份的告知函》,黄喜胜先生计划自2022年8月1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79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10月26日、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接到黄喜胜先生发出的《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1日,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黄喜胜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股份。自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2023年1月1日,黄喜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喜胜先生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黄喜胜先生严格履行了前期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或延期不履行承诺情形。

4、黄喜胜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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