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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润君达是由公司董事长马新强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38名公司管理团队成员、核心骨干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润君达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润君达与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武汉润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君达”)发来的《关于增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华工科技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润君达于2023年3月2日及3月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华工科技3,43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武汉润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润君达是由公司董事长马新强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38名公司管理团队成员、核心骨干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润君达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润君达与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6、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润君达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润君达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备查文件

1、润君达出具的《关于增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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