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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20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5,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期间,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转股代码(191602)将停止转股。

●“景20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3月29日(含)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关于“景20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一、本期新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5,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拟实施本期可转债发行工作,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4月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3日,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景20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期间,公司“景20转债”将停止转股。“景20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3月29日(含)之前进行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4日起“景20转债”将恢复转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8389218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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