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9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新奥股份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9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新奥股份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3)。
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GN28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此期间可分期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4)。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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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公司原有贷款,本次发行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刊登。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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