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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暨重大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近期,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利百健”)因合同纠纷问题被LIPOGEMSINTERNATIONALS.P.A.(以下简称“意大利利百健”)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青岛利百健存在被追偿的法律风险。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近期,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利百健”)因合同纠纷问题被LIPOGEMS INTERNATIONAL S.P.A.(以下简称“意大利利百健”)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青岛利百健存在被追偿的法律风险。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为降低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潜在法律风险,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公司拟出售青岛利百健49%股权给关联方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利百健股权,青岛利百健不再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上市公司转让青岛利百健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将有正面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未达到需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锦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LYQX67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广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8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2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大数据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华锦集团山东锦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东锦隆100%股权。

关联关系:山东锦隆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审计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锦隆总资产为1753.10万元,净资产为710.0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05万元,净利润为7.05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33644836X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桂英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9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四路5号金贝特产业园1号楼5楼518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批发(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研发及技术转让;生物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上述相关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类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49%股权,利百健中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二)财务状况

青岛利百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青岛利百健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虽然青岛利百健存在诉讼、仲裁等情况,但不影响公司持有的青岛利百健股权权属关系的转移。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利百健股权。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青岛利百健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394.88万元,2023年3月31日净资产为-444.54万元。鉴于青岛利百健净资产为负且连续亏损,综合考虑青岛利百健涉及的仲裁事项存在被追偿的可能性,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以零元交易对价转让给关联方山东锦隆。

2、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96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96万元,以0元交易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2、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财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及涉诉情况,并不因上述任何事项向甲方追究责任。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需由股东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股权转让之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连带责任等等,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及责任。

3、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与关联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山东锦隆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青岛利百健成立于2015年8月,已经取得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但由于主要产品推广及销售不及预期,青岛利百健持续亏损,本次转让青岛利百健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将有正面影响。

(二)青岛利百健与意大利利百健的仲裁尚在审理过程中,仲裁结果尚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化解仲裁结果对上市公司的潜在影响,降低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利百健任何股权,青岛利百健不再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公司关联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披露与青岛利百健相关的仲裁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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