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1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三)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5月1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请详见公司将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迪贝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迪贝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5月12日(含2023年5月12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一)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咨询电话:0575-83368521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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