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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30%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其中包括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4)。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2,060,000股减至102,030,000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06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2,03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3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9号楼

联系人:孙光来

电话:010-88112303

传真:010-88144188

电子邮件:dshb@zj-kj.net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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