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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的公告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中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净增持公司股份115,659,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成交金额860,928,571.15元;中泰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7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成交金额99,938,594.98元。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2023年5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净增持公司股份130,039,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具体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名称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22年12月8日、12月9日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中泰化学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中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净增持公司股份115,659,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成交金额860,928,571.15元;中泰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7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成交金额99,938,594.98元。

增持计划实施前后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9日,中泰集团在增持过程中,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138,000股,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

2023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4%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截至2023年5月26日,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泰资本、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24,009,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权益变动,累计净增持公司股份130,039,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交金额960,867,166.13元。增持后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泰资本、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4,009,188股,持股比例27.8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6,602.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39号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纺织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等。

(二)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龚春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39号9层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债权的收购和处置、债权清收服务等。

(三)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莉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336号翼展天地大厦A701办公室

主营业务:国际供应链管理、道路集装箱运输、道路普通货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

(四)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1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顺龙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后峡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煤化工产品的研发,机械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等。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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