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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3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3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3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2、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5日(星期一)。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463,100股。

现将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同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0年5月12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512.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

7、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2.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1人,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2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9、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26日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8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8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475%;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1人,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12、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建平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1年4月13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6月4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4.48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8、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3月22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4.32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吕雪玲、赵智华、韩艳微、安建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史青、杜桂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6月4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49.46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1、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杨雄奎、杨莉君、李旭东、卢国凤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武玲、文娜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4、2022年12月13日,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5、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3月22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46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6、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7、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6月4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46.31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8、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5月12日,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6月4日届满。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则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2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1,463,1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累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万股,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部分股数。

(2)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若在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解除限售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86名激励对象除4名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82名激励对象全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合计146.31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8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除第三个限售期尚未届满外,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一心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十、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东兴证券关于一心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3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20人,代表股份283,784,114 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23,425股的47.612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 251,02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23,425股的42.11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2,759,124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23,425股的5.496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的股份为32,817,224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23,425股的5.5060%;

4、公司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5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20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21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9,0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反对    5,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12,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774,91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

反对    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690,72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

反对   93,39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

弃权      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723,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154%;反对93,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84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3,690,72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

反对   93,39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

弃权      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723,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154%;反对93,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84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达、郑婷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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