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4日,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226,800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10元/股,最低价为29.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2,0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8月月底,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226,800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10元/股,最低价为29.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2,0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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