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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1.0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1.0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一、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1.0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因公司正在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业务,故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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