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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10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淼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6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48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4.5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692.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120号《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600万元(包含本数)(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淼科技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税前9.52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0.95万元,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事项。

  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 - 4: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邢燕

  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南路1号

  电话:0512-58110625

  传真:0512-58110172

  邮政编码:215613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富淼转债”于2023年6月21日开始转股,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富淼转债”累计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9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2,150,000股变更为122,150,099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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