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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建工程维护、设备维修、短途倒运等劳务,定价公平公允。  (4)向关联方出租或租入资产:因港口地域性等原因,为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租入或出租办公用房、宿舍、机械设备等资产,该等交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建工程维护、设备维修、短途倒运等劳务,定价公平公允。

  (4)向关联方出租或租入资产:因港口地域性等原因,为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租入或出租办公用房、宿舍、机械设备等资产,该等交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5)受关联方委托管理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将其所属北部湾港沿海码头泊位委托公司进行建设及经营管理。其中,公司收取代建费用,定价参照《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中关于建设单位经费费率的规定;公司收取托管费用,定价依据为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确定的收费方式,该交易定价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签署交易协议的,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尚未签署交易协议的,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事项及金额范围内可以直接签署,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多年来选择有良好合作关系和有履约保证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或接受其日常经营相关的劳务服务等,有利于公司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存在此类关联交易。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是公司所处区域特点及港口发展要求综合作用的结果。公司的腹地经济发展较为薄弱、货源较为单一,为了稳定和提升北部湾港口的吞吐量,为临港工业提供港口作业,能够实现港口业务和临港工业企业的共赢。

  (2)涉及公司接受劳务的交易,关联方均拥有丰富的项目和业务经验,同时与公司处于同一港域,具有地缘优势,公司接受关联方的装卸运输服务、工程施工服务等具备客观必要性。

  (3)涉及港口区用水用电等事项,因港口区域管理原因必然会发生。

  (4)公司根据北部湾港口发展战略需要选择关联方作为合作单位之一,有利公司业务持续性开拓、增强港口服务优势。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接受劳务都属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公允的交易,并可保证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使公司能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效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类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直接影响较小。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92,280.33万元(未经审计)。最近12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6,076.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基于经营资质、位置条件和操作经验等原因,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

  3.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定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公允。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公允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8,829.11万元。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占2022年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4.96%,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占2023年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4.19%,比例呈下降趋势,符合2017年北部湾港集团优化后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2.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11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合理预计,涉及提供及接受劳务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总金额为86,075.2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6,196.53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总金额。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1名关联董事洪峻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将回避表决。

  (三)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6,075.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因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四)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0,451.77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196.53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实际发生金额仅为公司2023年1-11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尚有部分业务将在12月发生并结算,预计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不会存在较大差异。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公司2023年年报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皆为大型央企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存在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切实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预计2024年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该等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依据分别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燃油:燃油参照同期燃油市场统一价格进行定价。

  (2)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公司所属码头泊位为关联方船运公司等提供港口作业服务,该等交易定价依据为公司根据交通部关于港口作业收费标准相关规定制定的统一市场价。

  (3)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通过比质比价、协商等方式确定的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理货等劳务,定价公平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签署交易协议的,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尚未签署交易协议的,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事项及金额范围内可以直接签署,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4年度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在业务开拓、提供优质港口服务上取得竞争优势;协议定价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提高公司效益,不存在关联方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56,196.53万元(未经审计)。最近12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批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4,70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

  3.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定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公允。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度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86,075.2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关联方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2.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入推进,钦州港港口经济呈快速增长的趋势,钦州港码头呈现港口作业总体能力不足、能力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为进一步完成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核心竞争力,结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十四五”规划》,为满足钦州临港粮食加工发展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码头”)拟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项目投资额约为214,423万元(含土地成本16,86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码头作为项目业主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214,42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项目建设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

  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配套建设部分机械化平房仓、浅圆仓等设施,设计年吞吐量10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110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港池及护岸开挖、护岸、道路堆场、陆域形成、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助导航设施、给排水及消防、绿化美化、环境保护以及5号泊位火车装卸线预留区西侧的2#机械化平房仓(仓容8万吨)及火车装卸线预留区东侧的1#浅圆仓(仓容14万吨),投资214,423万元(含土地成本16,860万元)。

  (四)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总额214,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448万元,其他费用11,592万元,预留费用12,252万元,港外供电线路工程2,0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271万元,土地成本16,86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24个月,计划2023年开工,2025年建成。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存在的风险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国家和自治区战略发展的需要,可助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

  本项目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项目、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第一批重点项目,是广西“十四五”沿海港口规划项目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重点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可提升钦州港功能,增强国际枢纽海港航线联通度,支持临港产业发展,增强国家粮食港口环节的抗风险能力和安全稳定性,有利于优化运输结构,促进现代综合交通网建设,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向海经济的建设。

  2.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钦州港粮食通过能力。

  当前钦州港粮食设计通过能力仅为300万吨,而2022年钦州港粮食吞吐量已达364万吨,实际吞吐量已超出码头设计通过能力。按照目前钦州临港企业以及西南腹地的粮食需求,至2025年和2030年,钦州港粮食吞吐量预计分别为850万吨和1530万吨,预计钦州港2025年、2030年通过能力缺口达到550万吨、1,130万吨。整个项目建成后可增加1,100万吨的通过能力,极大地提升钦州港粮食通过能力。

  3.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外贸进口粮食泊位的靠泊能力。

  目前外贸进口粮食的主流船型为7万吨级的船舶,但是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外贸粮食泊位(大榄坪南作业区北1号-3号泊位)只能靠泊载货量不超过6.5万吨、吃水不超过12.85米的船舶,港青油脂等粮食加工企业“双超”的进口粮食船舶不得不到勒沟作业区13#、14#泊位减载,增加了客户的倒运成本和移泊成本。本项目建设2个7万吨级专业化粮食泊位,建成投产后可提升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外贸进口粮食泊位的靠泊能力。

  4.项目的建设可缓解钦州码头外贸粮食仓库紧缺的问题,满足钦州港粮食快速发展的需求。

  2023年7月底后,海关要求玉米、大豆、木薯干等进口粮食必须在码头监管区查验放行后才能提离码头,这意味着进口粮食必须先存放在码头监管仓库。目前钦州码头可用粮食仓库总仓容40.2万吨,其中外贸粮食仓库只有30.6万吨,内贸粮食仓容9.6万吨,外贸仓库的缺口约15万吨,导致进口粮食船舶需在仓库腾空后才能靠泊。根据钦州港临港粮食加工企业投产计划(详见附件9)。预计2024年底,双胞胎、明阳生化、金陵、海纳新材料和中储粮等粮食加工(储存)企业将相继投产(总产能395万吨/年),外贸粮食仓库需求进一步扩大,亟需在码头内建设仓库满足这些企业的进口需求。本项目后方配套粮食仓库仓容22万吨,建成投产后可缓解钦州码头外贸粮食仓库紧缺的问题,满足钦州港粮食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是项目选址、规模和性质符合《钦州港总体规划(2035)》;

  二是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后方陆域均已取得海域证,并形成陆域,正在置换不动产权证,已具备开工条件;

  三是项目水域掩护条件好、水深流顺、深水岸线长、潮差大、淤积甚微、水域宽阔,具有建设深水泊位的自然环境条件。

  因此,本工程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市场的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项目功能的需求情况远低于预测情况,货物吞吐量未能达到预期水平,装卸费率过低。

  2.工程风险:工程地质、工程水文、技术标准、工程方案及设备选型、施工与工期等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3.投资估算风险:工程方案变化、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人工、材料台班费、各种费率、利率和汇率的提高,以及征地拆迁费的增加。

  4.资金风险:资金供应不足或者来源中断导致项目工期延长甚至被迫中止,利率变化和贷款期的变化导致融资成本升高。

  综合市场、经营、工程、投资、资金风险评估,本项目的综合风险较小,适当采取措施后不影响项目。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是适应钦州未来关于粮油食品加工产业的发展需要。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在钦州大榄坪港区粮食运输业务,项目短期主要服务于钦州临港企业,远期将为整个西南腹地的粮油和饲料企业服务。同时,本项目预留了将来服务平陆运河货物中转运输的通道,待平陆运河建成后,将承担调入粮食江海联运的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港口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项目投资总额214,423万元,自筹资金占20%,剩余的80%通过贷款等方式解决。本项目测算达产年营运收入为30,068万元,预计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10%,投资回收期11.18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10楼10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2.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提案5、提案6、提案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4.提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提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提案4表决结果是否生效,以《关于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的表决通过为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3年12月25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3、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11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7: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楼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何典治、饶雄、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典治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公司拟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等2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其中全资子公司按全额担保,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39,765.00万元,实际担保额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2024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2024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为满足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通过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2024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最高不超过2.00亿元,实际利率及费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批复为准,使用期限不超过30年。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提供2024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公允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8,829.11万元。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占2022年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4.96%,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占2023年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4.19%,比例呈下降趋势,符合2017年北部湾港集团优化后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24年度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86,075.2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关联方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为满足钦州临港粮食加工发展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可提升钦州港功能,增强国际枢纽海港航线联通度,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向海经济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在钦州大榄坪港区粮食运输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港口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一期工程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经营业绩指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经营业绩指标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入推进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对生产经营的导向作用,全面完成公司2023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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