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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442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2、债券代码:127105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3、转股价格:6.13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442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2、债券代码:127105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3、转股价格:6.13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8月7日至2030年1月3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根据《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13元/股的 85%(即5.21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438,723.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15,17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拟于近期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8月7日至2030年1月3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13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情况。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13元/股的85%(即5.21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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