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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授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2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2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证书》,公司医疗器械产品“一种带安全防护式自主注射通用注射针头”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利授权基本情况

  1、专利授权基本情况

  ■

  2、专利授权应用情况

  公司本次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产品“一种带安全防护式自主注射通用注射针头”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带安全防护式自主注射通用注射针头。本发明用于人体皮内、皮下、肌肉、静脉等自主注射药液、抽取血液或配置药液,注射过程带导正扶持,可根据需求控制注射深度,注射完成后自动启动安全防护,防止针头外露导致的使用者感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发明专利涉及的技术和产品尚未上市销售。

  二、专利授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医疗器械产品“一种带安全防护式自主注射通用注射针头”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有利于公司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产品竞争力,并将对相关技术和产品的上市销售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医疗器械产品未来上市销售和临床应用情况可能受市场环境、市场推广效果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目前,上述产品尚未上市销售,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增持股份计划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9日,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岚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

  ●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

  自2023年12月11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成。

  ●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设股票价格区间限制,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3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成。潘岚岚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2%,增持金额50.01万元(人民币)。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岚岚女士书面通知:潘岚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增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60)》)已经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是潘岚岚女士。潘岚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截至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潘岚岚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0%。

  潘岚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期增持计划情况

  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及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前的12个月内无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也无增持股份的情况。

  3、股份减持情况

  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及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岚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做出增持公司股份的决定。

  2、增持股份金额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50万元(人民币)。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设股票价格区间限制,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

  5、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关于增持主体身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不基于计划增持主体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不影响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限

  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8、相关承诺

  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其他说明

  计划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3日,潘岚岚女士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成。潘岚岚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2%,增持金额50.01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见下表:

  ■

  2、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截至2024年2月23日,潘岚岚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2%,增持金额50.01万元(人民币)。

  3、增持方式

  根据增持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股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4、增持行为合规的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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