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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沈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沈...

  沈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沈鑫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0万元(以下简称“增持计划”)。沈鑫先生作为公司于2023年8月份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转让方,承诺应将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的股票。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27日起六个月内。

  ●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窗口期影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沈鑫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沈鑫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沈鑫先生作为公司于2023年8月份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转让方,承诺应将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的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贵州开阳双阳磷矿有限公司及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同时,公司股价受市场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基于对公司基本面、未来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坚定与公司深度绑定、共同发展,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金额: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27日起六个月内。

  5、沈鑫先生承诺:(1)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承诺本次增持的股票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3年内不减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3)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除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尽快完成增持计划的实施。

  三、其他说明

  1、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窗口期影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沈鑫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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